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后,立即通知在附近執(zhí)勤的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,15時30分許,一輛水泥槽罐車(掛車號牌為粵BQK**掛號牌)途經順凱大廈路段,于是執(zhí)勤民警將該車攔停,示意駕駛員接受檢查,同時,交警派員到群眾所指的汽修廠查實是否存在另一輛同號牌半掛倒車。
當執(zhí)勤人員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其駕駛證、車輛行駛證、車輛保險等相關證件時,該車駕駛員支支吾吾,不想拿出車輛的行駛證等有效證件接受檢查,于是執(zhí)勤人員將該車暫扣。與此同時,前往汽修廠的執(zhí)勤人員確認有一輛同號牌的半掛倒車正在維修。當事駕駛員在事實面前也當場承認因為原號牌車輛正在維修,為減少因維修耽誤收益,其所駕駛的水泥槽罐車的半掛倒車是套用了公司同號牌的半掛倒車。交警大隊執(zhí)勤民警根據“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”的交通條例,依法對駕駛員作出記12分,罰款5000元人民幣的處罰。